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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费擅自涨价业主可拒交
    发布时间:2017-06-20 01:2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3 ℃

    读者陈女士问:我们小区的物业费本来已经约定是0.9元每平米每月,但是现在物业公司贴出公告说要涨到1.5元,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此,业主可以拒绝交纳,如果已经交纳,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人民法院对此应予支持。

      本报实习记者 李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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