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1)一般情况下,单个业主无权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费。
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向业委会反应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
下面情况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
①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楼道卫生是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应加强管理。
②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物业应根据季节及时绿化,并对园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精心维护。
③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小区内公共卫生,物业应及时清理。
⑤小区路灯、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属于物业公司责任。
(2)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①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③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④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⑤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2、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更换吗?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所以,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不用担心,可以换掉。
需要注意的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3、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等义务,业主就有权起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