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开发商都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霸王条款。这些合同由开发商提供的预先拟定,一些条款开放商是在有意识的逃避责任、损害着购房者的权益的不平等格式。
开发商用霸王合同、霸王条款的方式剥夺购房者的选择权,使双方在权利义务方面严重不对等。位于胶州的东方佳苑,当初销售时承诺可以为购房者办理落户,但是房屋交付后,却未能兑现落户承诺。
业主在购买房产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慎重对待每一合同细节,拿不准的地方最好提前咨询一下有关专业人士,明白利害关系,不要轻易交纳定金、签订合同。
编辑推荐:
房产新政下 利用假结婚购房风险大
入住时发现墙不见了
房贷纠纷近三分之一已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