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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冒充父母卖房 七旬母怒告
发布时间:2017-05-05 13:0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3 ℃

  吸毒儿子瞒着母亲,找人假冒亡父将家中唯一住房卖掉,七旬老母尽管告赢了非法办理过户的房产部门,但无法改变房产被卖事实。记者昨悉,法院在处理这起令人揪心的房产纠纷时,人性化操作,一面由老人退房,一面由房管部门出面为老人租下廉租房,居有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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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人冒充父母

  卖掉唯一住房

  现年72岁的戴婆婆,膝下一子因涉毒已入狱,一直与女儿住在位于江岸二七街的一所公房。这所由老伴生前单位分得的公房,让她的晚年添了无尽伤痛。

  早在2005年1月,一名王姓妇女持房产证闯进家来,称“我已买下此房,您必须搬出去”。戴婆婆吃惊之余,委托女儿刘群(化名)打听究竟后,几乎要晕倒。原来,早在2004年4月25日老伴去世后,有吸毒史的小刘隐瞒父亲已故事实,伪造户口簿、父亲的身份证,并找来两个老人假冒父母,将此房以8万元卖给卢某,并从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卢某转手又以9万余元价格,将房卖给了王某。

  告赢房管部门

  改变不了现实

  戴婆婆痛恨儿子不肖,却也想到房产部门不负责任。2005年4月,她将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卢某等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儿子卖房的行为无效。

  法院终审认定,房产部门在办理小刘与卢某房屋交易权属转移时,未对虚假材料尽审核之责而办理过户,理应判决撤销,但因该房又被转卖,已无可撤销的内容。也就是说,房产部门最初办理小刘卖房的手续虽被确认违法,但因房产多次转移,戴婆婆已无法恢复对该房的产权。

  晚年栖身无处

  法院以情执法

  随后几年中,戴婆婆再次打官司向房管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但因错过时效未能成功。她只能坚持不肯退房,而买下此房的王女士眼看退房难行,又设法将此房卖给了张女士。

  去年2月,第三名买主张女士将戴婆婆告上法庭要求腾退。直到今年3月,江岸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是诉争房的所有人,戴婆婆一家应腾退房屋。

  记者昨日来到戴婆婆家时,老人禁不住淌下伤心泪:“不肖的儿子因吸毒,已关进牢房,女儿也没房住,带着外孙住在这里……一大家人没处栖身。”

  记者从江岸区法院得知,戴婆婆的遭遇已被执行法官注意到,决定在这起执行案中人性化操作,即在戴婆婆退房屋之前,由房管部门出面为其租下廉租房,以让老人一家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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