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妥善审理房地产连锁纠纷案件成为《意见》的指导重点。(7月20日《新京报》)
根据上述《意见》,法院在审理因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引发的连锁纠纷案件中,力争通过案件审判盘活现有的存量资金,实现当事人双赢、多赢的结果,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的偿付能力和对方的资金需求,确定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像这样以调解为主、兼顾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双方利益的处置方式,无疑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因房产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的发生。另外,严格依法审查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予解除,也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市场经营风险,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从而有利于减少因为非理性投资行为引发的房产纠纷产生。但是需要看到的是,这些举措即便发生减少因房产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效用,也是针对房产纠纷个案处置意义上而言的,而并不能从源头上减少当前房产纠纷的不断发生,所以对于减少因房产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而言治标不治本。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所表示的,当前的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退房潮,是在商品房交易市场低迷,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背景下出现的。由于前些年房屋价格暴涨,一些企业大举进军房地产市场,现在房屋销售出现大幅滑坡,导致部分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进而出现退地潮、停建潮,并因此而引发大量房产纠纷。另有部分购房者尤其是炒房者是在房价畸高时买的房,现在房价比原先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从而让部分购房者产生心理失衡,让一些炒房者感觉“亏了本”,并进而引发大量断供与退房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出现的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退房潮,实际上是近些年来房地产市场畸形发展的产物,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发展,才是滋生当前大量房产纠纷的根源。
也正因为如此,当前唯有大力稳定房屋价格,促使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稳定发展轨道,才能根本减少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退房潮出现,从源头上减少房产纠纷及其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出现。显而易见的,当房地产市场走上健康、稳定发展道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变得日趋理性,各类非理性的投资行为才能减少出现,而房屋价格的稳定有利于房屋销售,从而有利于避免开发商资金断裂及其引发的不能按时交付房屋等现象出现;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稳定发展轨道,房屋价格呈现出相对平稳态势,购房者的行为同样会变得理性,炒房现象会大为减少,因为房价大起大落引发的断供与退房现象也就会相应减少出现。所以说,对于减少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退房潮及其引发的房产纠纷出现而言,最为根本的是要通过诸多举措大力纠偏,促使房地产市场走上健康、稳定发展道路。
而房地产市场走上了健康、稳定发展道路,不但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退地潮、停建潮、断供潮、退房潮及其引发的房产纠纷出现,促进房屋销售与消费领域的社会和谐与稳定,还可避免因为房地产市场绑架银行带来金融风险,避免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积蓄给宏观经济运行埋藏下隐患。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走上健康、稳定发展道路,房屋价格与民众普遍购买能力相适应,也会有更多的民众买得起房,能够尽快实现安居梦想。这就要求决策机构必需通过出台强有力的举措,破除房地产开发商、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同盟,从根本上铲除各种助长房价非理性上涨的因素,真正使房地产市场成为造福大多数人而非仅是少数利益集团获利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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