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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房也能淘到“金”:买尾盘多看多问免纠纷
发布时间:2017-08-09 21:09: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2 ℃

由于时下新楼盘的价位太高,不少购房者把目光投向尾盘。一般来说,尾盘所属的社区早已实现入住,因此各种生活配套比较成熟。从尾盘中挑选出一套中意的房子,应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由于许多消费者对尾盘产生的原因不甚了解,在选房时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为此,市场专业人士认为,尾盘的产生既有显性的原因也有隐性的原因,因此购买尾盘房的关键是多看多问,避免发生不愉快和纠纷。他们提出如下建议:

获取准确的信息是购买的第一步。信息可从开发商处或专业的代理经纪公司了解到,如果从代理公司获取信息一定要确认该公司信誉良好,信息可靠。而从开发商处获取信息后,最好还要到小区物业进行确认———该房屋为新房,避免出现入住后才发现房屋曾经出售过并为此产生纠纷或麻烦。

察看房屋状况是购买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尾盘的产生会有很多原因,通常消费者自己观察很难发现全部问题,因此要采取观察和询问两者结合的方法查验房屋实际状况,且最好能去该楼盘两到三次,切勿盲目仓促地做出决定。采用观察法时遵循先室内后室外的原则。室内具体看面积、朝向、户型设计,以及主体结构,甚至是户型图上标明的承重墙位置,因为户型的缺陷有时可以通过装修、改造等进行弥补。室外具体看楼层、景观等要素,主要看所在楼层是否为该楼设备层以及窗外是否有遮挡物和室内阳光照射时间。综合考虑后决定购买系数有多大,并判断是否继续以下问题的考察:

考察物业。由于楼盘处于尾盘销售时,小区配套、物业管理各方早已通过磨合能顺畅运作,因此要充分了解房屋物业取暖费的收费标准以及已入住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物业人员与居民相处是否融洽、物业与开发商是否尚存遗留问题等,因为这些都会影响到今后入住的质量、品质和物业本身的价值。

关注居住。由于开发商存在“带租销售”的状况,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尾盘时一定要注意询问房屋的现实居住状况,是否曾经有人租住或正在租住以及承租人到期时间和承租价格,《<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规定:出卖已出租的房地产,出卖人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买方一定要确认承租方已放弃购买权并无其他纠纷,以防买后出现不必要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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