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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7-08-11 23:1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5 ℃


  买房本来是一件喜事,可是一些人买房之后却陷入了无限烦恼之中。有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把卖掉房子当成万事大吉,至于住的人生活如何,他们并不关心。暂不去讨论这样做生意是否能够持久,只说作为一个消费者,当遭遇了这样不公正的待遇的时候,应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讨回一个公道呢?为了能够安居乐业,虽然买房维权之路漫漫,消费者也将上下而求索。
  ●聚焦一金鼎公寓

  墙面开裂官司打6年

  【事件回放】

  市民胡先生2002年3月购买了位于真南路85弄金鼎公寓一套二房一厅的住房,在之后2个月的装修过程中,发现墙面45度开裂的情况,胡先生在询问了开发商之后,得到的解释是沉降期属正常沉降,之后会正常。可是,装修完成胡先生一家入住后,房屋墙面却出现了大面积的45度开裂,而且是从墙顶到地面的直通斜裂缝,此后,胡先生展开了长达6年与开发商的交涉过程。2005年,胡先生委托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监测站健行了砌筑砂浆的强度检测,检测结果为砌筑砂浆设计强度为1.5mpa,而标准数值应该是7.5mpa,胡先生的住房属于严重不达标。之后胡先生向普陀区质检站进行了投诉,再次检测的结果为砌筑砂浆强度为0.8mpa-1.2mpa,属于主体结构不合格。于是胡先生要求退房,在几经商讨之后,还是以修为主,但是修复过的墙面又有多处裂缝出现,事后开发商再没有回音……

  胡先生:希望有个安心居住的家

  从2002年买了房子到现在,6年,几乎就没住消停过,上半辈子的积蓄换来的是下半辈子的烦心,折腾到现在,胡先生已经筋疲力尽,每天住的房子成了一个烫手的山芋,丢也丢不掉,拿也拿不住,在几经退让之后,胡先生发现开发商的脾气越来越大,从开始的和解谈话到现在的置之不理,胡先生已经越来越无奈。

  现在,胡先生希望能够借助传媒的平台,引起开发商的重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能够在同区域交换一个面积相差不大的房子;如果不能做到,那么开发商要负责维修房屋,在这之前,要将补偿标准协商好,维修后房主可以回搬。

  开发商:维修为主

  维修为主,但是不负责装修过墙面的修复工作,维修后再次出现相同问题后再无回音。

  【律师说法】

  房地产纠纷时有发生,但是,要很好地解决问题,还需要讲求策略。首先,要拿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第二,合理索赔要有过渡,不能让对方感觉索赔的目的就是为了钱;第三,谈判时,尽可能找高层谈判。

  在本案中,不要纠缠于裂缝的补偿上,因为裂缝对于房屋价值的影响是无法计算的,补偿费用是一个很灵活的概念,结果肯定对业主不利。而应该将问题的性质确定为维修及房屋周转费用上,这就可以有客观的计算依据。然后,做一个详细的计算单给对方,让对方无话可说,心悦诚服。其实这个报价单是很容易做的,主要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搬家费、误工费等,必要时也可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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