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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租赁协议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02 07:0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2 ℃

房屋租赁最高期限为20年
全部租金一次付清属于租赁不能视为购买
如果合同中没有另外注明租金变动条件的协议或达不到变更要求应遵照合同规定执行,前提是在国家法律规定允许并受保护的范围内。
具体细则清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

一、合同双方甲乙当事人姓名。

(请确认出租人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以产权证为准)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尽量详细地描述,附件应有图纸说明)

三、租赁用途、期限。

(用途应与房产权人购房合同的用途一致为宜,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应详细约定)

五、其他费用。

(尤其是房东代缴费用要详细说明)

六、房屋修缮责任。

(大修和小修要分开并列举为清单)

七、转租的约定。

(承租人可争取转租)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迟延支付租金可与合同解除形成条件)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条款。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 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 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 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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