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强化经营性用房租赁税收管理本报讯(陈西萍 记者 张通)近日,攀枝花市下发《关于强化经营性用房租赁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该市经营性用房租赁税收将纳入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评估综合信息系统进行常态化管理,个人房屋出租税款将按月计算。
据了解,攀枝花市经营性用房租赁税收管理的征税对象,为全市所有出租经营性用房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经营性用房租赁的单位纳税人,按收入查账征收税款。个体纳税人按房屋地址登记,参照个体工商户享受2万元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以评估金额和申报金额比对计征税款。
单位、个人对从2013年1月1日至申报期间所拥有的经营性用房租赁涉及的相关税收进行自查申报。“所谓的经营性房产,不但是指一些商业企业和门市用房,只要用于经营的,哪怕是住宅出租也要缴税。”攀枝花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个人房屋出租包括住宅出租,由于不再采用按次征收方式,而是参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进行征税,享受2万元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个人出租房屋的实际税负将比原来的最高近40%的税负率有大幅下降,地税部门正在根据攀枝花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征管公告,具体的税率、计算方法及申报时限不久后将正式公布。
年底前,攀枝花市地税部门将牵头建立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评估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并完成房屋租赁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