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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维修费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17-04-17 21:1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7 ℃

  1、房屋家电故障,谁来承担维修费?

  网友提问:我租住了一套一居室。住进去刚刚几天,电热水器就坏了。合同中没有约定谁负责维修。现在房东说是我在使用,由我负责维修。但是我刚刚用了几天,而且都是正常使用。请问,我和房东谁应该负责维修呢?

  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家电以及其他设施的维修责任,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但是如果因为承租人错误使用或者人为故意造成损坏,应有承租人负责维修。你刚刚使用了几天,而且正常使用,应由房东负责维修。

  2、房屋因安全隐患,造成房客及他人煤气中毒、触电、被坍塌的房屋砸伤等事故,房东有责任吗?

  房东对房屋设施负有维修的责任,应保证房屋设施正常、安全地使用,如果因为租赁物的安全隐患导致租客的人身、财产损失,房东将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也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另,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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