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律网网友咨询:
我和一个陌生人因为找房认识的,我们俩合租了一套房。他因为没钱,所有的房租押金和租金都是我一个人付的,他说发了工资再给。到现在住了有20天。他现在不承认没给钱。我对他的无赖行为没有办法。他不给钱,也不肯走。租房合同是我一个人签的,房东的收条也是房东给我打的。
四川成都喻远军律师:
可以要求其离开,否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追问:
他不走。平常的言行也非常极端。他说我没有证据说他没给钱。
从法律上说讲,是我在理吗?如果运用法律我能胜吗?我去派出所行不行,街道管不管这事呢?
四川成都王良久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纠纷,派出所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调解,但没有最终裁决权。
若他不搬走,你有充足的理由起诉他,要求他立即离开你所祖住的房屋。
北京朝阳区曾宪慰律师回复:
你可以起诉要求他立即离开你所祖住的房屋,他如果认为自己有权住,那么需要他向法院提供他有权居住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