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七八月份,都是房屋租赁高潮,一些不良中介趁机设下陷阱欺骗急于租房者。对此,特别提醒消费者,警惕不良房屋中介设下的欺诈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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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一】“假房东”骗钱
指出,一些不良中介会冒充假房东行骗,办法是租来快到期的房屋,冒充房东将房屋高价出租,从中赚取差价。租房者到真房东来收房租时,才明白真相,而此时冒牌房东早已卷款一走了之。
提醒:消费者在租房时,一定要查看房东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如果对方是帮别人出租房屋,一定要有委托书、委托人房产证、身份证等。
【陷阱二】被骗看房费
一些不良中介人员抓住租房者急于租房的心理,谎称自己手上有符合租房者需求的房源,并可带其看房,但看房前需交看房费或是信息费。许多租房者急于找房,再加上好房源的吸引,就会给对方缴纳几十上百元的费用。钱一到手,中介人员往往以房源抢手,看房人太多或太忙为由,一再拖延带客户看房的时间或故意躲避,让租房者白白损失了所谓看房费、信息费。
提醒:按照有关规定,消费者只有在看房成功后,才向经纪公司缴中介费,此外,任何经纪公司和经纪人不得向房产消费者胡乱收取看房费、信息费。正规经纪公司是免费无偿看房的,遇到事前收取看房费和信息费的情况,租房者要多个心眼,小心上当。
【陷阱三】房东欠缴各种费用
一些房东在消费者看房期间,热情耐心,但却对是否有未结清的燃气、暖气、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等只字不提。待租房者入住后才会发现:租来的房子有大量未结清的燃气、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家具家电运转不灵;房屋设施不甚完好等等。
提醒:租房者承租前应了解房子是否有未结清的费用,如有,则需与房东协商如何交接并写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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