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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市场有三种骗招
发布时间:2017-08-14 09:14: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2 ℃

一是两头蒙。业务员陪顾客去看“其实为1000元”却报给顾客“800元”的房屋,事先和房东、顾客都说对方当面不愿谈价钱,价钱的事都愿委托中介谈。这样看房时房主以为是1000元,顾客以为是800元,顾客满意后他就督促双方签一份不体现房租价格的非正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在双方商定的付款、交钥匙那一天,他会对顾客说房东现在将房价涨到1000元了,顾客当然不干,他就说那是房东单方违约,中介没有责任,且双方已签合同,中介已完成,押金不退。

  二是拉抽屉。有个别中介出钱承租一套“1000元”的房屋,由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都报“800元”,每当顾客看房满意并签下合同后,就由业务员冒充房东出面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合同,房东单方违约,中介费不退还。这种方式被称作“拉抽屉”,一套房屋用低价诱惑,据说一个月就能骗得一两万元押金。

  三是一头堵。个别中介在欺骗消费者之后,当顾客向其设立的“监督投诉电话”反映,中介会设法套住客户,不至于将事情闹到政府职能部门。其手段无非是对顾客说押金根据合同无法退还,但出于爱护顾客可为顾客继续介绍房屋,顾客此时也无计可施,有的还觉得公司的管理层不错,是为客户着想。

  行家建议,租房要谨慎挑选中介,注意合同陷阱,不要急于交押金,不能把“交换联系方法”当成交易成功,还要查看房主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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