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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提前退租损失押金
发布时间:2017-09-06 23:06: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6 ℃

  小张去年找到工作后在单位附近租了一套房,与房东签了半年的租房合同,签约时房东收取了两个月房租2000元作为押金,同时合同上注明“租期半年、租期未到押金不退”。但3个月后小张因为工作调动需离开广州,不得不提前退房。退房前,房东口头承诺可以退还押金,但当小张最后搬家时,房东却以他违反合约为由全部没收了2000元押金,小张最终也无计可施,只得自认损失。


  专家支招:此案例中小张提前退租,因租赁合同上已注明“租期半年租期未到押金不退”,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对于小张,如果要再次避免此类情况,一方面不能相信口头承诺,对于可能出现提前退租等情况要跟房东协商好,并签订书面协议。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转租,但是否拥有转租权需在租房前跟房东商量好,并写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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