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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司法拍卖房产可按揭 最高可提供70%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2017-04-28 06:28: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24 ℃

  昨天,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今后,全市司法拍卖房产(包括网拍和传统拍卖)都可以像普通商品房一样实行按揭,告别了司法拍卖必须一次性全额付款的历史。

  如今法院司法拍卖便利、高效、公开透明,但对房产等标的额较高的物品来说,动辄上百万的房款,如果要一次性付清,多数人难以承受,导致观望者多出手者少,不少房产遭遇流拍。“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杨言军介绍,今后,市民要是看中了司法拍卖的房子,不管是传统的委托拍卖行拍卖,还是网络拍卖,都可以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了。 ”

  据了解,湖州中院与住建部门、银行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住建部门、银行对司法拍卖房产的“预登记”、“预抵押”通道正式打通。在新的流程中,不能一次性付款的竞买人原则上在拍卖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批复相关授信额度。如果竞买成交,竞买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交付30%以上的首付款(包括保证金),首付款到位后,法院即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可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人民法院公函和其他相关材料,可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取得转移预告登记后,该房产即可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并申请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预登记后,银行将核定贷款作为买受人的应缴纳拍卖款直接支付到法院执行专户,最高可提供70%贷款额度,法院则向买受人出具产权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并由买受人凭该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依次办理正式的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

  按照该流程,银行降低了放贷风险,买受人也不需要再向银行提供担保,真正实现了银行“零风险”、买受人“零负担”。

  据了解,此次司法拍卖房产按揭贷款先在中国银行湖州分行开展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将面向全市其他银行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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