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现状防范从拍卖房市场淘“真金”
青岛新闻网2002-07-2500
Ⅰ纠纷
市民王小姐通过参谋热线(127-1675225)反映:三年前,她在本市一家拍卖机构购得埕口路二手房一套,当时,这家拍卖机构承诺,一年之内帮她把这套房子产权证办下,但三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她对这套房仍是只有使用权。找到律师,翻出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发现上面只写着“由拍卖机构协助办理产权证”字样,并没有时间限制的指定。王小姐在热线中说:本以为通过拍卖机构能买到一套放心房,不料想,却还是吃了亏。
Ⅱ现状???
类似王小姐经历的这种房产纠纷目前在青岛市拍卖房市场不算少见。
近年来,青岛市的拍卖房市场逐渐走“俏”,以拍卖中心为例,几乎每场拍卖房的成交率都在95%以上。原因有两点,一是拍卖房价格较低,二是竞拍本身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比起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的“暗箱操作”更让人放心。
尽管拍卖房市场看起来放心,但实际上,随着拍卖房市场的升温,围绕着拍卖房发生的纠纷也在日益增多。很多购房者发现,买回拍卖房也不一定会把“放心”买回家。
Ⅲ防范???
其实,在目前市场中大部分房产纠纷的最后结果以拍卖机构的胜诉占绝大多数。那么要从拍卖房市场中淘到真金,作为购房市民应在哪些方面加强防范呢?
阅读
在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拍卖人对于拍卖品会有较为详细的介绍,例如对于房产的拍卖,在公告和须知中,除了对于房产的地点、面积、朝向、楼层有介绍外,还有一项要特别注意的是关于房屋的产权情况,即房屋是可以办理产权的,还是仅拍卖使用权。对于这一点,在拍卖公告或须知中都会有说明,有些市民没有认真阅读公告和须知,就进场竞拍,结果当然不尽如人意。
看样
在拍卖会之前,拍卖人都会组织现场看样,这是一个了解拍品的好机会。拍卖人拍卖的拍品都是“凭现状”,所定的起拍价或底价往往也跟“现状”有关。但是,现状的情况如何,需要购房人仔细察看了解,例如水、电等重要细节要看清楚,问明白。在对拍品情况都已了解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别等成交后,才发现因为观察粗略,到手的房子跟自己想像的有差距。
冷静
看样之后,对于是否要竞买,在什么价格范围成交应十分明确,并且应保持冷静的头脑,自始至终坚持自己所做出的决断。常有购房人在拍卖会中受场内气氛或其它因素的影响,一味地追求成交,忘记了自己的心理价位,结果成交之后又心生后悔引发纠纷,这种情况也不乏其例。山东万润律师事务所唐俭
新楼市提示
在与拍卖机构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有关未尽事宜、合同中未列明的细节一定要做个补充协议,这既对拍卖方是个约定和限制,对自己的利益也是一个保障。像王小姐就是由于在未对办理产权证时间未做个补充限定而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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