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1992年建设部颁发的建发《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1992年10月1日起,凡城市规划区内涉及国家征收税费、由政府给予当事人补偿或赔偿费用的房地产买卖、租赁、赠与和拆迁补偿,其估价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
(一)农民宅基地的性质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一部分,集体土地可以分为农业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而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部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
房地产交易纠纷除去仲裁的处理方式外,有些情况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房地产纠纷当事人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纠纷案件法院都会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37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交易纠纷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1、属于平等主体之间以私有房屋为主的所发生的权属、析产、买卖、租赁、借用、代管、赠与、抵押等纠纷,及侵害私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等,由民事庭受理。 2...
买卖农村房屋被判无效后的案例 市民马女士购买了李先生在农村的一处住房,6年后李先生以马女士是城市居民户口,无权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为由,要求撤销与马女士的房屋买卖协议。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确认该协议无效,马女士将房屋腾退给李先生;李先生返还马女士购房款12万元,并支付马女士经济补偿款45万元。 据了解,李先生是海淀区苏家坨镇苏三四村的农民,1988年经村里批准,在自...
廖某颐与廖某万房产纠纷案
申诉人:廖某颐,男,70岁,广东省信宜县人,华侨。现住马来西亚马口市。
诉讼代理人:廖某锋(廖某颐之子),男,42岁,现住香港。
被申诉人:廖某万,男,68岁,广东省信宜县人。现住信宜县信城镇。
申诉人廖某颐于1973年写信委托在国内的儿子廖某锋向政府申请买房得到批准。此时,被申诉人廖伦万也想买房,经黎日荣介绍与廖某锋商买梁某勇、梁某惠兄弟在信宜县信城镇沿江一路99...
房产纠纷案件要多少诉讼费 诉讼费用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 除了缴...
我花了毕生的积储买下了半山小区的一个套间,本来一家三口是很开心的,怎么知道开发商迟迟不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我们可是愁苦了脸,咨询律师,我们需要一份房屋买卖纠纷的代理词,谢谢! 东莞律师网解答: 房屋买卖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万*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诉万**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案壹审诉讼委托代理人,经庭前调查、庭审质证和辩论,就本案发表以下两点代理意见: ...
原告:杜某生,男,30岁,山西省平定县人,农民。
原告:杜某生,男,27岁,山西省平定县人,农民。
被告:杜某生,男,35岁,山西省平定县人,农民。
第某人:杜某生,男,45岁,山西省平定县人,农民。
第某人:杜某鱼,女,21岁,山西省平定县人,农民。
原告杜某生、杜某生因与被告杜某生发生房产确权纠纷,向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杜某生、杜某生诉称:争议的平房某间、马棚一...
对于房地产纠纷,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解决途径。解决房地产纠纷的途径不同,其法律效力也不相同。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地产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仲裁是指房地产纠纷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或仲裁人,...
楼下住户在我家阳台下搭建雨棚影响我家晾晒衣服,可否要求拆除? 答:你和楼下住户之间形成相邻法律关系。依《民法通则》对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的处理,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解决,相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楼下住户有权利用外墙面搭建雨棚,然而,他行使这一权利的同时给你的生活带来不便,已经构成了对相邻方的妨碍。因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