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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交易“悔买”纠纷明显增加
  南京房产交易“悔买”纠纷明显增加   房地产调控新政重磅出击之后,南京楼市出现“退烧”迹象。在经历了“发烧期”卖房人坐地提价、频频毁约后,“退烧期”来临后买房人掌握主动权了,记者从南京多个律师事务所了解到,近日由买房人毁约引起的房产纠纷明显增加。如果您最近有房产方面的交易,那么以下的四个典型案例,可能对您有借鉴作用。   【案例A】   ...
二手房买卖物业交割的注意事项
  物业交割流程:   1、买卖双方约好物业交割的时间,一般为过户前一日或是过户后三日内,如有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协商物业交割日期。   2、各种费用的结清:在交割前预留部分房款以备结清相关费用:   ①水电煤:如果是卡式,将卡插入表中读出剩余数字即可结清相关费用;如是读表,将表数抄写记录,向业主索要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②供暖:到房屋所在供暖公司或是房主原产权单位查证,并向业主索要最后一次...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标准
  租赁纠纷,虽然是以对不动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但依其性质而言,仍然属于债权债务纠纷。虽然,对于不动产纠纷,各国一般都明确为专属管辖。但是,这些专属管辖是针对涉及不动产物权性质,还是包括了与不动产有关的所有纠纷在内,在不同法域,尚有不同的理解。我国目前的做法大致是,只要是与不动产相关的纠纷,一般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就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确定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
产生房屋纠纷到法院打官司需交纳哪些费用?
  网友提问:请问律师如果我有一个房产方面的案件需要去法院起诉,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呢?   律师回答:   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   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
合作建房纠纷上诉案
  广东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某公司等合作建房纠纷上诉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北路**号环球广场**室。   法定代表人:吴某龙,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方某明,广州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梅,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市海珠区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下渡路**号。   法定...
租赁物被没收,出租人可否解除租赁合同
  [案情]   2001年7月1日,某幼儿园与某公司签订协议,由某公司在其商住楼后院为原告承建幼儿园活动场所。工程完工之后,原、被告双方即于2001年11月20日签订了正式承租协议,此协议约定:租期为20年,即从2001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止;年租金48000元;承租期间乙方(本案原告)不得转租、转让,确需转租应征得甲方(本案被告)同意后方可办理等内容。协议签订后,原告即占用双方约定之场地进行办学,并向被告交纳了至2006年...
关于车位买卖的6大常识
  一、车位能不能进行买卖?   能,但是分情况。如果是有产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从卖方那里进行车位购买;如果是只有使用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在办理物业交割的时候,进行车位租赁或转交,如果运气好,赶上卖家的车位使用合同到期,你可以直接办理更名。   1、产权车位   有产权的车位有“车位本儿”,可以跟房屋一起进行买卖交易。   2、使用权车位   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没有&ldq...
房产纠纷常见情形分析
正文:本文将重点分析其中几个较为普遍发生的法律问题,希望对广大房屋交易双方有所借鉴和启迪。   一、 房屋中介结构操作不规范   1.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   一般来说,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房屋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房屋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
共有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
  对于共有物如何进行利用的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应按照共有的原则对其进行管理和处分。共有房屋的出租,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有些地方立法作出类似规定,如《上海市房屋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出租。出租共有房屋需全体共有人同意,此为关于共有物的古老规则。在现代社会,已日显不能适应现实生活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孙某维与被告浏阳市A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2009-05-04 当事人: 孙某维、浏阳市A有限公司 法官:左凯 某号:(2009)浏民初字第661号   原告(反诉被告)孙某维,女,1966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64号3门606室。现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路*号鑫宇翠庭**号。   委托代理人陈某儒,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浏阳市A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浏阳市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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