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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类型
  导读:房地产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租赁方面的纠纷亦随之增多。房地产租赁纠纷五花八门,有些还相当棘手,就本市目前的情况看,有以下类型。   三大类型:   (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
该房屋租赁纠纷是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
[案情] 1998年5月,某县房产公司(管理该县公产房的事业单位)对县城新民路81号公有房屋进行改造后,与刘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房产公司将店面租赁给刘某经营,租赁期限为一年,自1998年7月1日起至1999年6月30日止,每月租金500元。合同期限届满后,刘某继续使用该店面,每月仍支付500元租金给房产公司,但双方未续签合同。期间,刘某对店面进行室内装修,房产公司得知也未提出异议。2001年10月该县进行机构改革,撤销了房产...
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纠纷的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当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首先,双方必须达成合意,即租赁合同的成立原则上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阶段。实践中,一些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书写“此房出租”等字样的做法,应认定为要约邀请。如果承租人表示要承租,而出租人拒绝,此时应认定合同并未成立。其次,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采取书面合同形式,约定租期...
租赁登记的法律意义何在
  租赁登记是房地产租赁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租赁经营活动中的一个必须的法定程序。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租赁登记实际上是在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双方设立了一道法律保护屏障。因...
哪些情形下租赁双方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哪些情形下租赁双方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可适用法定解除,双方当事人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和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部分毁损、灭失的,依《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不支付租金。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质量、停车位等将写进合同 遏制购房纠纷
旧版合同难以适应需求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跟着完善,比如物业方面、土地管理等,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而作为商品房买卖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商品房购买合同,则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的发展。大量的纠纷发生在合同的签订上。近日,北京市工商局会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   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称,由于今年出台了大量...
房屋租赁期间,第三人对房屋进行侵害,承租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房屋租赁期间,第三人对房屋进行侵害,承租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即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到这些权利的行使时,承租人可以基于承租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而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基于所有权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虽然,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也各有其行使范围。但从实际的行使来看,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权利与承租人对房屋的权利有...
租房合同到期 怎样续租常见纠纷的解决方法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可按以下标准掌握: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
房屋质量纠纷官司处理
一、商品房质量纠纷的类型 广义的商品房质量纠纷是指因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备、设施或居住环境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而产生的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主要是由于开发商片面追求高额利润造成的。 为了保护购房人利益,国家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同时还规定住宅小区需经国家相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向购房人出示《住...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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