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退租时没有将房屋里的东西清完,留下了一部分物品,房东认为租客东西没有清完,应当继续支付租金,因此拒绝退还押金,并且还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承担租客搬走后的几个月租金3.4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承担1100元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洪某向法院起诉称:其与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洪某出租的一套房屋,租期为5年,约定的租金标准为每月6000元,每年房租每月增加200元,以此类推直至合同期满。同时合同中...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因为买家暂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因此要求中介一定要将契税足额缴纳,买家将税费交给了中介,但是中介实际只缴纳了一半的契税,导致买家后来也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买家因此将中介和中介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中介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
原告王某诉称:其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约定成交价73万元,契税1.5%由王某缴纳。但是,因购买房屋时王某尚不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于是达成王某支付首付...
租客和房东签署完房屋租赁合同后,租客因故没在出租房住,一周后,租客发现自己无法进房间了,原来是房东因为和中介没有谈拢,修改了大门密码,要求租客也和中介解约,两人私下签订合同。但是租客中介费已经支付,无法再毁约,双方因此也没有谈拢,租客也只能搬出了房间。事后,租客向法院起诉房东违约,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还押金和租金,并承担违约金,法院支持了租客的诉讼请求。
张某诉称,其和陈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弟弟借嫂子的名字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嫂子的名下,但是后来哥哥和嫂子离婚了,双方也都明确这套房屋实际上是弟弟所有的。然而,哥哥和前嫂子因为债务问题被债权人起诉,又因为没有履行判决而被强制执行,登记下前嫂子名下的这套房屋就面临着被拍卖的问题,弟弟只能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予以支持。
张某1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急需购买婚房。于是,其与哥哥张某2及嫂子方某(以上均为化名)商量...
租客承租房东的门面房卖电动车,已经租赁了多年,但是今年因为电动车电池的原因导致的火灾,将房屋都烧毁了,房东和租客因为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因此房东将租客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租客支付房东17万元,双方化解了矛盾。
原告诉称:被告杨某和赵某夫妇租赁原告的门面房经营车行生意,已有八年之久。今年年初,二被告经营的车行发生火灾。火灾烧损电动车、电池、家具家电等物品,过火面积约16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购房人在贷款买房后意外去世,而其继承人只有父母,父母又无力偿还房贷,因此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属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判决解除合同。
王某在某小区以首付加房贷的形式购买了一套商业住房,后王某不幸去世。王某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年逾六十的父母,王某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承受该商品房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房屋中介公司在促成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私下和出租人协商,变更合同条款,签订了新合同。出租人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中介费,中介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出租人应当按照中介合同,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某中介公司诉称,其与王某签订了《佣金确认书》,其中约定中介公司为王某提供居间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提供租赁信息,2、提供与租赁房屋相关的交易流程、交易风险、市场行情咨询,3、协助对房屋进行...
房东在和租客签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客可以带宠物入住,但是租客在入住后收留了很多流浪动物,破坏了房屋内的设施,还遭到了邻居的投诉,房东因此将租客诉至法院,租客也提出了反诉,最终经法院判决,租客需要赔偿房东相应的损失,房东退还租客相应的租金和押金。
唐某与陈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陈某承租唐某的别墅,合同载明“可携带猫狗入住”。后因陈某在别墅内饲养大量流浪动物、屡遭邻居投诉,双方产生纠纷。唐某...
买家向卖家买了一套房屋后,发现卖家因为欠了表哥钱,将房屋出租给了表哥夫妇居住。卖家承诺一个月内没有交付房屋的话,则退还购房款。但是一个月后,房屋仍然没有被腾空,买家便将房屋现在的住户告上了法院,但是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决买家败诉。
赵某向表哥刘某借款150万元,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赵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刘某,以借款150万元的利息为租金,在赵某未还清借款时,刘某有权居住或者转租、转借。此后,刘...
出租人和承租人签了租赁合同后,承租人把一年的租金和押金都付给了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一直没有入住房屋。在签订合同两个月后,承租人表示自己不再租赁该房屋了,要求出租人退还租金,双方协商未果后,承租人把出租人告上了法院,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承租人支付出租人2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出租人退还承租人剩余的租金。
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王某将房屋租赁给原告李某,租期为1年,租赁费为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