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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能出租吗?
  我国过去的司法实践认为,出租未经消防验收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律无效,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还下发《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表明该观点。但是,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最高人民法院意识到,已建成的房屋价值较大,且未经消防验收不等于消防验收一定不合格,如果将此类租赁合同一律认定为无效,有损经济效率原则。因此,2009年9月1日实施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
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标准有两个:   ①约定使用方法(首要标准):   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   B.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   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②出租房屋性质确定使用方法(次要标准):只有没有约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确定使用方法。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
租房违约金怎么算?
  1、什么情况下要交房屋租赁违约金?   (1)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另外,被告对其损失额度具有举证责任。   (2)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应当重复计算。   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
哪些承租人不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1、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释》第22条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2)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3)因维修出租房...
房屋租赁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
  1、房屋修缮责任   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
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房屋租赁的?
  1、房屋租赁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
租赁合同解除时房屋上的添附物怎么处理
  1、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添附物的性质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添附物主要包括房屋装修物和新增的附属设备。装修物是指为使房屋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和使用目的,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而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装修物之外的其它附属设备是指增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中央空调、电梯、水、电等服务设施。添附物的性质实际上就是民法理论中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添附物是从物,房屋是主物,添附物因其附合...
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注意事项
  1、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用于居住有何不同?   两者的管理体制不同。用于生产经营的出租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租金等条款有更多协商的自由,而住宅用房则需遵循政府有关的租赁政策。出租房用于生产经营的特征:   ①租金标准不同:双方可以自行商定租金,而不受住房租赁指导价格的约束。   ②修缮责任不同:对于房屋的自然损坏,可以在合同中规定由谁负责维修,而不一定由出租人负责维修。   2、要将房屋出租给经...
怎么解决房客装修出租房所遇到的问题
  1、房客装修出租房要经过房东同意吗?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作为出租人,可以要求他们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擅自装修可以解除合同,则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2、房客对出租房装修可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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