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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登记原因   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
房屋管理:房地产变更登记办理指引说明
  一、办理机构:   该项业务已部分实行事权下放,具体到以下机构办理:   1、位于荔湾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到浣花路浣南街5号办理,电话:81503275。   2、位于海珠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到海珠区宝岗路65号办理,电话:34380281。   3、位于天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到天河区中山大道东方三路29号办理,电话:85643022。   4、位于黄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到黄埔区泰景中街103号办理,电话:...
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异议登记,是将登记可能有误的信息记载于登记簿,以警示社会公众,具有中止登记的权利推定公信力效力。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如果利害关系人发现不动产登记错误要求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律规定异议登记制度只是给利害关系人提供了一个权利保障机制,当事人是否需要利用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属其意思自治的范围...
村民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③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④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⑤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⑥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
异议登记的一般规定
主题链接:异议登记的一般规定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
申请预告登记的材料提交
主题链接:申请预告登记的材料提交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第七十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
房屋登记都经过哪些程序
房屋登记,又称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登记是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部分,是依法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法定形式之一。目前,配合《物权法》的规定,建设部出台了《房屋登记办法》,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在物权法等基本民事法律的基础上,细化了房屋登记的具体制度,房屋产权登记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应...
开发公司申领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办事项目:开发公司申领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竣工图(核对原件,收复印件);6.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7.公建配套项目立项批复及公建配套项目所在部位的说明;8.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房产登记中有未成年子女
  问:离婚时房产登记中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房产双方怎么分   答: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均为夫妻共同财声。若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户权登记中末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共同共有。   至于产权人只登记为子女一人的房屋所有权问题,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通常仍然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
房屋共有人一方私自变更房产登记效力如何?
  【问】   我的朋友96年与前妻共同买了一处房子,前妻为所有人,我的朋友为共有人。97年双方协商离婚,因为当时对方的母亲暂住该房双方未做处理。98年,对方私自变更登记,删除了我朋友的共有人资格。2002年要求分割该房时才知道,我的朋友于6月份在行政庭起诉,要求撤销对方98年的房产证并发给共有证。但房管局答辩时拿出了一个决定,说在2002年4月就已经注销了98年的房产证,法院动员我的朋友撤诉,我的朋友不愿撤。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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