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的财产列入不得抵押的范围。目的是保障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财产的安全、稳定,从而保障公众的利益。按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因此,...
关于抵押权是否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的问题,我国法律尚无除斥期间的直接规定。 德国等国的立法规定:抵押权经过一定的时间,经公示催告程序以后,可宣布为无效。抵押权作为物权,并不因主债权的消灭时效完成而消灭。但由于抵押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如使抵押权长期悬而未决,显然对抵押当事人各方均有损害。此外,抵押权的行使又不能没有期间的...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的职能是:根据当事人的登记申请,对登记文件齐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申请,予以核准登记。将权属状况记载于政府的登记簿上,供有利害关系的人查阅,并发给权利人以权属证书。至于债务人是否按期还贷,乃至抵押权人是否行使抵押权,都应由抵押当事人自行决定,而与登记机关无关。
抵押权设定以后,存在着抵押权的转移和变更,如抵押权随债权的转让而转移、当事人依法对合同进行变更、抵押权人为自然人时抵押权的继承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虽有转移和变更登记的规定,但显然未涵盖抵押权的转移和变更登记。该办法中的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后进行的登记,而变更登记则是指房屋权利人法定名称或是房屋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
“流抵押条款”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一项条款:在担保的主债权所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抵押物即归抵押权人所有。 抵押合同中的“流抵押条款”为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所禁止。因为这一条款如同我国典权中的绝卖条款一样,容易损害抵押人或出典人的利益。为此,《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熊,是一名货车司机。2004年9月,我表姐突然找上门来,跟我说她丈夫看我跑运输很赚钱,决定也去买一辆货车跑运输。问我可不可以借给她15万元,承诺3年以后还我。当时我有些犹豫,毕竟15万元也不是个小数目,这可是我三四年的辛苦换来的。表姐似乎看出我的顾虑,就说:“你放心,咱们签一份抵押合同,我把房子抵押给你,如...
房屋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也是一种法律关系,有下列特征:(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
问题:我朋友由于资金紧张,欲以一套已经一次性付款的预售商品房(明年交房)作为抵押,向我借一笔资金。请问:一次性付款的预售商品房可以抵押吗?如果可以,合同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如果到时资金归还不了,应如何将房屋过户至我的名下? 解答:根据《担保法》的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屋作为抵押物的前提是抵押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由于预售商品房在建,没有...
案例:邱女士经人介绍看中了一套位置不错的二手房,在和房主经过一番商谈后,终于签订了转让合同,但在交完款后邱女士去相关地区建委的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时却发现,自己买的二手房产权证办不下来。主管部门表示该房产已经做了抵押登记,房主和邱女士的交易是无效的。 解答: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