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 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用于买车、买房以及经营,借款人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信贷方式。 2、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
《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担保法》这一规定意在注重和发挥抵押物的利用价值,同时也充分保护抵押权人及受让人的权益。然而,如果因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设定抵押从而认定转让行为无效,是否真的能达到这样的立法目的,其实不然。在实践中,不少开发商为...
:你好。我在1998年8月16日,与某供销社签订一份房屋转让买卖协议。协议规定,供销社将坐落在某商城的一间40平方米的副食品营业房,以1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我。协议签订后,我当日付款123000元,双方约定待供销社在1998年底办好房屋所有权证后付清余款7000元,但供销社一直未为我办理房产证。后来得知,供销社早在与我签订房屋转让买卖协议之前,1997年11月就已将该副食品营业房作为贷款抵押物抵...
做生意急需用钱,林某没有与妻子商量,即将近80平方米的房产以30万元抵押给了从事典当业的张某,但他无力赎回房产,眼看着张某就要将房子卖掉。最后,林先生的妻子在律师的协助下,终于保住了房子。
今年5月,林某因公司周转资金短缺,就将龙虎塘一处商品房抵押给了江阴从事典当业的张某,拿到30万元资金,并说一个月后赎回房产。哪知公司生意不好,眼看着赎回房产的时间已过,可林某拿不出钱来赎房子,张某告诉林某,看在朋友...
在哪些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 抵押权人在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可处分抵押房产: ①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②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③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④抵押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⑤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
什么是抵押加购房综合险?
抵押加购房综合险即在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同时,购买购房综合险。此种方式可以不要保证人。其中抵押物的规定同第八条,购房综合险是向指定保险公司购买的一种综合险种,包括房屋保险与购房贷款保险两部分,须按照两部分的费率计算所须交纳的保险费。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在保险责任内可由保险公司赔付,保险责任外的,由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还款。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1、 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 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用于买车、买房以及经营,借款人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信贷方式。 2、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
正文: 一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房屋的所有权。《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他项权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他项权利人依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这两证具体应放哪方保管,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建设部1997年6月1日...
“房地产抵押价值应该高低适当,在掌控的范围内,房地产也可以不用评估,其抵押价值可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针对本月起实施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市国土房产局、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和厦门均和评估咨询公司等昨天召开“房地产估价·信贷研讨会”,就其中的相关热点进行讨论。
对于《意见》的实施,有关人士指出,操作上有不少新的地方。如本文开头所提到的这一规定,明确了金融机构如果有能力把握抵押物市场价值和...
正文:期房按揭抵押不具物权效力
抵押权属于物权法调整范畴,主要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径行处置担保财产,并从价金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期房买卖中购房人以尚未获取所有权的房屋(楼花)为之抵押登记时,银行在主张债权的同时有无房产处置权——物权,是个颇有争议的话题。 期房是指依法获准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的房屋。前者称之为卖楼花,即楼花按揭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