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乡塘法院获悉,南宁一男子蒋某因隐瞒他处房产而获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后经核查确认蒋某在购买该经济适用住房前已有他处住房,其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被收回,蒋某不服诉至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收回蒋某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应予以维持。蒋某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予以维持。...
张先生与吴先生是朋友关系,2005年张先生以吴先生的名义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当时并未办理房产证,只是口头约定待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吴先生协助张先生办理过户。张先生将该房进行装修,并搬进该房。后吴先生反悔,要求张先生将该房腾出,问吴先生的请求是否合理?
解答:张先生与吴先生之间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仅达成口头协议,但是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口头协议亦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五...
目前,《深圳市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对深圳市经适房申请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的,要补缴经适房增值收益的50%。
做一个测算:以深圳桃源村三期的经适房来说,2008年每平方米的出售价格不到5000元,现在附近的桃源村二期商品房均价已达2.5万元,若以90平方米户型为例,至少涨了180万元,要申请完全产权或办理上市交易时,就要缴纳给政府90万元左右。
那么,政府对经...
深圳日前就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按照50%缴纳增值收益向社会征求意见,未来深圳将会把这部分增值收益归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
根据意见征求稿,经适房权利人取得经适房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应当按照50%的比例缴纳增值收益。2008年1月,深圳出台《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适房签订合同满5年后,业主可通过缴纳增值收益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
该办法适用于2008年1月18日以后,市区两级住房保障...
经适房申请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需缴一半差价,不申请完全产权、不上市交易可保持原状(详见南都9月9日报道)。《深圳市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今天截止。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就市民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回应,市民确需申请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但又无力缴纳增值收益部分的,可由买受人代缴。
不鼓励经适房上市
对于50%的增值收益比例,部分经适房业主觉得较高,而也有市民表示为了...
日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布的 《2014年1~8月保障房基本建成项目清单》显示,广州在建与建成未分配的经适房约为3000套,但登记轮候的家庭数量达到1.4万户。由于广州不再新批准建设经适房,这批“末代”经适房将面临“僧多粥少”的难题。
产权型保障房是否应该保留,一直是业内争议的焦点。在不少反对者看来,经适房成为多数人掏钱补贴、少数人牟利的工具。但支持者认为,经适房满足了不少夹心层对于产权型...
《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就市民和媒体关心的关于《办法》的有关问题,市住建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以下解答。
缴纳增值收益
将用于保障房建设
问:《办法》为何以2008年1月18日作为界定适用范围的时间节点?
答:市住建局解释称深圳于2008年1月18日发布并实施了《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
省住建厅日前出台方案,将原有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并轨管理,统称为购置型保障房。并轨后的购置型保障房采取政府和保障对象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管理办法,当个人产权未达到60%时,保障对象仍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个人产权超过60%时,政府产权份额对应的住房使用权无偿让渡给购房人,不再向购房人收取租金。同时,还允许保障对象购买廉租房和公租房等租赁型保障房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但出售比例应控制在房源总套...
近日,深圳公布的《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应当按照50%的比例缴纳增值收益。在《办法》正式出台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即可受理经济适用住房买受人的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的申请。
征求意见稿明确,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应当按照50%的比例缴纳增值收益,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收益=(经济适用住房市...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那么经济适用房应该怎样去申请呢,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申请材料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