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20条第2款规定,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借款是虚卖房是实买卖经适房风险自担 作者:蒋春燕 2010-07-13 因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引发抵押借款合同纠纷,孙女士将武女士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裁定准予孙女士撤回上诉。 孙女士起诉到一审法院称,2009年2月10日,自己与武女士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中所谓自己借款实际是武女士向自己支付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款,因武女士恐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合同无效而要求自己与其签订借...
1、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2、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低于或等于在本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目前西安市商...
住建部:违规出租出售经适房将被收回 2010年04月27日07:49京华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天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部分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做出了有关规定。该通知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
我是丰城的,现在想在丰城新城区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可该套住房未足五年,不能正常交易,只能私下交易,满了五年后再过户,可是又担心没有合法保障,我想知道我有没有办法可以解决自己的担忧呢!不知道在合同上将担心的问题都写进去能否得到合法保护呀?急盼回复!谢谢!
律师解答:
可以保护,但现在买卖不合法
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
根据2004年5月20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999年修建的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在2005年已经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新规定下已购经济适用房(即俗称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进行买卖,成为老百姓现在最关心的话题。
已购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据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ldqu...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产物,享受免交土地出让金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虽然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但是由于当初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性目的在于照顾中低收入群体,所以,已购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仍受到一定限制。
1、最重要的是对年限的限制
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人10日表示,北京市民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这位负责人表示,凡违反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据介绍,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以《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之日作为“新房&...
上海努力在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的每一个关键时点上广征民意,确保这项民生工程的推进规范、有序。2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经济适用房预(销)售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开始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和《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以下合称《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拟订,将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
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买卖程序
1、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2、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