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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各类情形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各类情形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离婚后房屋分割主要分为公房的分割和产权房的分割两种。 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
对婚恋中的男女房产问题涉诉常见几种情形解答
对婚恋中的男女房产问题涉诉常见几种情形解答 【情形1】婚前一方替另一方交纳房贷月供款时,房产应如何分割? 【案例1】李先生在恋爱期间拿出自己积攒的20万元作为首付款,并通过个人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一套总价值60万元的商品房。李先生拿到新房钥匙后,其女友王小姐也搬进新居,并在同居期间每月从自己的工资卡中出资2000元和李先生共同承担了这套房子的月供款。一年后两人因性格不合而分手。问:房产如何分割? ...
离婚协议房产赠儿子 妻子事后反悔难支持
离婚协议房产赠儿子 妻子事后反悔难支持 作者: 于风卫 发布时间: 2009-09-23 中国法院网讯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将房产赠予儿子所有后,女方张女士又以重大误解为由反悔。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女士与被告王先生于2008年2月14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婚生子小王由原告抚养,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中《离婚协议书》约定:住房一套,面积34㎡,房屋...
离婚诉讼时时经济适用房分割原则
离婚诉讼时时经济适用房分割原则 根据北京新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况下,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此时的经济适用房在离婚时,是按...
离婚分房之一:按揭房分割
离婚分房之一:按揭房分割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新生事物,离婚诉讼中分割按揭房屋亦成为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的新问题。在订立合同、首付房款、办理证书、偿还贷款期间,双方可能结婚与离婚,夫妻双方对房屋性质、分割方法等问题经常产生争议。本文从揭示按揭房屋上存在诸多关系入手,分析按揭房屋分割中的五种疑难情形并提出相应解决意见。 一、按揭房屋上的诸多权利与平衡。 1、按揭房屋上存在的诸多权利。购房人分...
老年人再婚共同财产问题
老年人再婚共同财产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通过再婚重又找到了相依为命的伴侣,重又体味到了家庭的温暖,重又过上了幸福美好的老年时光。但是老年人再婚所引起的财产争议确是呈逐年上升趋势,甚至有些引发成了极为恶劣的案件,既给一些家庭造成了不幸,又造成了很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应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 老年人再婚又离婚的情况成为近年来突出的问题,这些再婚后又匆匆离婚的老人,起因往往是...
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不完全该房屋能否分割
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不完全该房屋能否分割 案情简介:房某于2002年10月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以18.5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处商品房,首付6.2万元,余款系向当地建设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取得。2003年8月,房某与薛某登记结婚,此时,房某贷款已偿还2.3万元。二人婚后,房某与薛某继续还贷。2004年10月,双方发生矛盾,薛某起诉要求与房某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在诉讼中,房某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对...
离婚中按揭房产分割法律问题研究
离婚中按揭房产分割法律问题研究 ——针对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 我国的商品房按揭制度于最早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由深圳、广州地区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从香港引入,后来迅速扩张到内地并被人们广泛接受。目前,按揭购房已经成为我国商品房买卖的最主要形式。 香港的按揭制度是从英美法上的一种典型担保“mortgage”发展而来的,按揭是香港人给“mortgage&rdq...
协议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孩子后可反悔吗?
协议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孩子后可反悔吗? 1991年生育一子,王先生和李女士于1990年在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2008 年,因王先生有外遇,李女士要求与王先生离婚,之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一份并约定,双方共有的房产一套归双方已成年的但身体状况欠佳的儿子所有,其他夫妻共同财富由双方平分。但是离婚后,原登记在王先生名下的房产王先生却迟迟未过户给儿子,李女士、儿子小王多次与王先生协商房产...
婚前财产婚后购房算婚后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购房算婚后财产 沈阳的孙先生是2004年结的婚,当时的婚房是他个人出资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不久前,他和爱人为了工作方便,将婚房卖掉,又重新购买了一处房产。孙先生想知道,这处新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婚房离单位太远 孙先生和爱人在皇姑区的一个公司上班,2004年两个人准备结婚前,孙先生告诉爱人,自己在大东区有一处房子,是以前朋友低价卖给自己的。最后,两个人决定,将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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