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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选择物业公司
  1.管理规模越大越好,管理面积越大企业的实力也越大、管理体制越完善、专业分工也越细,规模性经营能降低成本。这对当前普遍亏损的物业公司来说是竭力追求的。  2.管理资历越高越好,尤其是一些著名的外资物业管理公司,这类公司具备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在提供服务上也比较能贴近业主的想法和需求。  3.有经营意识。一些从国营房管所转型而来的物业公司仍然放不下架子,企业运作也没有遵循市场规律,亏损连连,结果造成无...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收费标准和收益用途是什么?
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不得收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
开发商和物管关系成焦点
广州市业主委员会联谊会向省人大、省建设和国土等部门提交了关于《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的修改意见,物业管理公司的选聘和业委会的法律地位等问题,成为广大业主关注的焦点。    业主:开发商与物管必须分离   在汇集整理出的修改意见中,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受到广泛关注。《条例》(修订案)中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而业委...
北京物业新规:物业管理收支须公示
  《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启用 中午晚上禁止装修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制定规范》及《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并自发布之日起启用。临时规约首次对房屋装饰装修时间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要求开发商不得擅自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经营活动。   9月13日至10月22日,市住建委曾公布《北京市临时管理规约制定规范及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
菜单式物业管理
  上海凌兆11村、12村是动迁小区,共有13.8万平方米,业主的收入普遍较低。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一直在低收费、低服务上运作。实行分等级收费会不会有难度?一开始谁也拿不准。当地的房地办事处先会同物业公司、业委会、街道居委会,与业主进行了座谈,征求居民的意见;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物价处又多次考察,最终该小区选择实行三级收费。   那么,三级服务收费有哪些内容?上海仁信物业公司就排出了具体的服务内容:街坊路...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设施有何具体管理规定?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设施有何具体管理规定?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包括地面或者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
《物管规定》物业由管理者变“服务员”
《物管规定》物业由管理者变“服务员” 《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和《物权法》同时实施。此外,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还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 成立业主大会添新指导部门 此次修改总共有四项。第一项将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增加为成立业主大会的指导部门。 “这项修改是把现实中的做法固定化。”北京市律师协会...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特征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有如下特征:   (一)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由多重关系共同组成的统一体,即它并非仅指某一对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们在取得、利用、经营和管理物业的过程中形成的多重关系的组合。   在这个多重关系中有主要关系和次要关系之分,比如:物业管理公司受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与委托单位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签订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
《物权法》让你轻松应对物业管理的“疑难杂症”
自《物权法》施行以来,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不断。今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让《物权法》更易操作。大连房地产经济学学会副会长贾广葆昨天予以深度解读,以便读者在实际生活中应对物业管理的“疑难杂症”。亮点1   写入合同的“露台”归业主专有   [司法解释]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1.具有构造上的独...
北京成立市物业纠纷调委会实行逐级调解制度
今后,业主和物业之间发生纠纷后,有专门说理的地方了。昨天下午,本市专门负责调解物业纠纷的机构———北京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成立。此前宣武区率先试行物业纠纷调解模式,该模式将向全市推广。 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介绍,近年来北京物业纠纷事件频频发生,物业纠纷信访量仅次于城市管理类纠纷,居第二位。因矛盾突出,出现了拒交物业费、群体性上访等事件。为此,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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