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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引发的暴力冲突
  小区公共道路凭什么被划作停车泊位,挤占消防通道又该怎么办?业主停在小区里和小区外的车辆被划谁负责?小区业主和租房者谁更有车位优先使用权?停车费究竟由谁说了算?不少业主发现,私家车开回自家小区后比在公共道路上发生的麻烦还要多,有的甚至演变为暴力事件。这里选登两个案例和小区停车纠纷的原因,意在引起各方重视,期待有关部门、物业企业和业主共同为化解小区停车纷争而开出可操作的“良方”。   ...
小区车库车位归属区分
: 小区车库车位归属问题区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小区用户买了车,关于小区车库车位归属问题,因车库车位的紧张,其争议与纠纷也越来越严重,那么,小区车库车位归属问题是如何区分的呢? 从广义上讲,小区车位包括地上停车位、地上车库、地下车库;从狭义上讲,小区车位特指地上停车位。本文所称的小区车位是狭义上的界定,指隶属于整个小区,以存放车辆为目的,根据土地使用权,利用地表而划定的地上空间。伴随着人...
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
:   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   不久前,我们小区的车库被房产公司以每个6万元至1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购买者有的是本小区的业主,有的是小区外的住户。那么,房产公司向小区住户以外的人出售车库的做法是否合法?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小区停车位业主之间的争吵
:   小区停车位业主之间的争吵   现在小区里的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里车位有限,争抢车位的情况严重往往是哪里方便就往哪里停,根本不讲规矩。有的人甚至因停车妨碍他人出行而与人产生矛盾。物业保安处的负责人也经常提醒业主,尽量规范停车,做到停车入位,以减少业主间不必要的摩擦。但是业主之间因停车位而产生争吵的事件依然不少。有的甚至因此而大打出手,导致流血事件的生发。   业主之间的车位之争源头是...
小区车位产权的问题纠纷多
  近年来,关于小区车位引起的纠纷屡屡见诸报端,其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都是小区车位产权的问题居多,有关这类问题,小区律师就特意搜索了大量有关小区车位纠纷的案例给大家分享下,希望大家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知道怎样用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车位纠纷频起   前不久,济南私企员工魏女士说,她去年11月底在济南某小区预购了一套住宅,当时的价格是6000多元/平方米,当时开发商根本没提车位的事儿。不...
物业经理因停车纠纷一个月被砍伤两次
  长春某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张经理在下班回家途经青浦路公交站点附近时,被两名二十多岁男子当街乱刀砍倒在地上。时值下班高峰,但满街行人无人出面制止。据悉,这是张经理继9月5日在小区内被砍伤左手后的第二次被砍,此次造成右手三根手指筋被砍断,身上多处刀伤。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在病房内看到了47岁的某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张经理。他的右手被绷带紧紧缠着,腿上、胳膊上及后背多处刀伤。&ldquo...
小议小区车位归属
: 小议小区车位归属 关于小区车位的归属问题,《物权法》出台后,公开高价出售停车位的事件略有减少,但开发商普遍在购房合同中将停车位占为己有,公然出售或转让的事件依然存在,在房地产卖方市场形势下,业主被迫接受“潜规则”。《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车位收入,也悄悄进入了开发商或者物管的腰包。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小区建筑物楼顶平台权属
  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的一个小区05-06单元业主共有14户共用一部电梯,2001年,业主在购房时怀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除消防通道及消防平台和其他设备通道外归顶层业主所有。2008年,其中一位业主王某拆除了电梯房正门的正面墙体、木门、铝合金窗户后,又在墙体线处砌窗,并设置铁门,封闭了电梯间通道,完全改变了电梯间的内部布局,同时又破坏了电梯间的右侧墙体,并增...
浅析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用使用权
  从外墙广告相邻纠纷案浅析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用使用权   一、案情   A市某路57号第6、7层非住宅房屋原系新*达公司购买所有。1997年11月,新*达公司与新*隆公司订立《外墙使用协议》,约定新*达公司将57号房屋7层临街面外墙提供新*隆公司修建广告牌,其广告牌的收益归新*隆所有,使用期为12年。1997年12月,新*达公司向农业银行贷款,将上述57号第6、7层房屋抵押给农业银行作为担保。1998年9月,因新*隆公司不能偿...
质疑公摊面积 业主状告房产局
由于对所购房屋的公摊面积提出质疑,合肥市民杨某申请该市房产局进行审核,而房产局却答复说出具报告的公司具备相应资格。杨某遂以房产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庐阳区法院获悉,已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2009年4月,杨某在政务区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36.23㎡的房屋,房地产权证显示公摊面积为24.21㎡。 7月19日,杨某向房产局提出申请,认为开发商未提供测绘报告,他不了解公摊面积的由来,要求房产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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