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问:我出租了一套房子,和租户约定由他来交付物业费,但是租户一直没有缴纳,现在物业公司起诉了我,这合理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依照最高院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虽然业主与承租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费,但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物业公司有权起诉您。
一幢大楼电梯运行是否舒适正常,很大程度地体现了大楼物业设备管理水平的高低。电梯作为一种特殊设备,其维护保养一般由专业的电梯维护保养公司进行,但电梯的运行质量却由物业公司直接对业主负责,物业公司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担负着确保电梯正常运行的重要职责。 维护与监管、专业与非专业,怎样调和二者之间的矛盾,确保电梯运行的质量?作为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怎样抓住电梯维保管理的切入点,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笔者从事电...
某小区一位业主装修时,擅自在阳台顶棚焊接铁架,与楼宇其它阳台极不协调。管理处发现后,立即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业主对此怨声载道,说管理处限制她的自由,铁架非搞不可。 你发火我不发火。管理处有关人员三番五次地耐心给她讲解装修管理法规,说明保持楼宇外观统一的必要性,任硬顶也好、软抗也罢,在原则问题上决不退让。业主一看管理处的态度这么坚决,只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虽说违章装修的问题解决了,但这...
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好又多……在东方时代广场楼宇外墙上悬挂着多家世界著名企业的广告。据业主们说,别小看了这一块墙,它一年广告收入至少上百万元,但过去几年,这些钱全被开发商收走了。 为了拿回本该属于业主的权益,东方时代广场73位业主和开发商打起了厦门第一起 “外墙使用权”官司。此案历时一年多,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外墙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但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
信报讯昌平区某小区的两名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分别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10元钱的损失赔偿。近日,北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两起物业纠纷案件。田某称,小区内环境卫生服务差、安保服务不得力,自行车停放无序,电梯无人值守等。与田某住在同一小区的另一原告袁某诉称,他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严重不满,且物业占用公共绿地修建了员工专用的食堂,食堂噪声严重影响自己休息。被告物业公司则辩称,公司曾就服务质量对业...
王先生别墅外堆放着一堆竹竿 南海网12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实习记者高鹏): “由于物业管理不当,导致我家里6万元现金被盗,太让人恼火了。”16日下午,家住海口市海甸江南城小区业主王先生告诉南海网记者。 16日下午,南海网记者来到王先生所反映的小区,王先生居住在位于小区内中心位置的一套4层连体别墅,别墅外堆放着一堆竹竿,王先生告诉南海网记者,这些就是脚手架拆了后放在这的。 12月2日晚,他...
物业工作人员张玉宝堵住大门,禁止记者离开 已经更换完毕的地暖阀门 胶东在线网12月16日讯(记者 赵庆欣)烟台福山区的张先生向本网“网上民声”反映,他在福山曙光名座小区买了套房子,正在装修,12日早晨屋里的地暖阀坏了,流出大量热水,物业在张先生并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他的房间更换了进水阀门,而制止事故蔓延,原本只需关闭楼道里的暖气开关。本网记者和烟台电视台社会广角记者就此事采访小区物业——曙...
丁女士来电:我在一小区购房,一直没有入住,物管费按70%交的,现在发现我家的电表丢失了,请问该由谁来负责?解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你的电表被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老王和老张是楼上楼下的老邻居,两家关系一直挺好,但自从6年前,老王在6楼通往7楼的楼梯处安装了一个防盗门后,两家关系就开始紧张了,老张一看见那扇门心时心里就犯堵。2005年6月份,老张第二次将老王告到了法院。近日法院判决:老王家必须在限期内拆除防盗门。案件回放: 张先生家住沈阳市和平区彩塔街某居民楼6楼,楼上住着王先生一家,1999年10月,张先生吃惊地发现,王先生在他家门前6至7楼起始台阶的第二个楼梯蹬处...
小区的业主家里三次遭窃,他认为小区物管没有起到应尽的义务,遂拒绝交纳物业费,这一拖便是25个月。近日,小区的物业公司将该名业主告上法庭。雨花台区法院经过仔细的调查取证之后,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的合约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物业公司尽到了相应的义务,任新民应该交纳约定的物业费2230元。 央视主持人赵普被法院“调解”补交物业费余波未平,南京晨报上又说,南京有个居民小区的居民,因家中接连失窃三次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