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86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92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相关规定】
《民通意见》第99条 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
怎样调解邻里关系纠纷
1. 调解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
相邻一方因受自然条件所限,如其土地或建筑物在邻人土地或
建筑物的包围之中,其进出必须通过邻人土地时,应当允许其通行。这种权利称为相邻通行权。如因通行造成他方损失的,使用一方要给予赔偿。对于历史形成的公认的通道,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得随意堵塞或者改道,如确实需要改道的,应征得相邻人同意。
2. 调解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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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光侵权补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采光侵权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应该补偿多少呢。下面,小区物权律师就详细讲解下采光侵权补偿问题,希望各位能从中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采光的权益:
虽然《物权法》《民法通则》都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方因影响相邻一方的采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采光权侵权的补偿标准问题,国家没有具体规定,虽然有的地方法规对采光权被侵害规定应给予补偿,但标准普...
相邻关系产生的原因很多,种类复杂。主要的相邻关系有:
(一)因土地、山岭、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或所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相邻各方对其享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都必须合理利用,不得滥用权利损害相邻他方的利益。因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权属争议的,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二)因宅基地的使用而...
处理相邻关系必须遵守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公民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等。同时,我国法律对处理相邻关系还规定了一些特殊原则。《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根据这一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注意以下三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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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采光权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一、采光权的内涵与性质
(一)采光权的内涵
采光权(也称为日照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获得日照而要求邻人限制其房屋或其它构造物的距离或高度的权利。
分析采光权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采光权具有以下特征:
1.采光权的主体是相邻者,具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2.采光权的客体是相邻者基于相邻关系而应当获得的日照利益。
3.采光权的内容是限制邻...
最高院对相邻通行权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从审判的角度对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作了一些规定
1.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
在当今社会,相邻关系的权利主体和权利指向的标的十分复杂且具有多样性。不管是国家、政府及政府各级机关,还是法人和公民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相邻关系的权利主体。而构成物质空间的各种物质,包括土地、水源、空气、阳光等都可能成为相邻关系的客体。由于相邻关系是由人的社会性所决定的,所以它是一种无所不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复杂多样性和持久稳定性。从整体上看,相邻关系以被动的义务内容居多,实际上是他物权实现过...
采光权之楼间距离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
小区邻里之间的淡漠关系让人觉得 “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早已变味。现在的小区里有谁还把“近邻”处得比“远亲”还亲,这并不是件容易事,这需要邻里之间共同努力,做到相互尊重、体谅和关心。
尊重,这是处好邻里关系最起码的一条。邻居的职业有不同,年龄有长幼,地位有高低,文化有深浅,不能“看人下菜碟”,应该一律以平等的态度去对待。早晚相见,要热情打招呼;唠起家常...